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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離非法集資 防范洗錢陷阱

來源:太原晚報 作者:梁丹 馬向敏 2024年05月20日 08:45

  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形形色色的廣告宣傳,以虛擬幣、股權(quán)投資、養(yǎng)老投資、消費返利為噱頭,向公眾承諾高額回報,非法吸收資金。山西省處置非法集資領(lǐng)導組辦公室發(fā)出提醒,非法集資涉及面廣、參與人多、金額巨大,時常還涉及洗錢等其他犯罪活動,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,市民一定要警惕以非法集資為背景的洗錢犯罪活動。

  近年來,洗錢的方式和手段也處于不斷變化“升級”的狀態(tài)。省處非辦發(fā)布典型案例:趙某出資成立了一家投資管理咨詢公司,聘請李某為公司管理人。趙某和李某同謀,以區(qū)塊鏈、大數(shù)據(jù)、云計算等網(wǎng)絡(luò)熱詞作為賣點,通過口口相傳、參展推廣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投資交易平臺,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集資。

  為了將非法獲得的資金合法化,李某提供多張本人及其親屬的銀行卡,接收趙某實際控制的多個賬戶轉(zhuǎn)入的非法集資款。之后李某用非法獲得的資金購置高檔別墅、保險產(chǎn)品、高級汽車后,再通過轉(zhuǎn)移、變賣,從而將資金“洗白”。2年內(nèi)趙某和李某向近萬名集資參與人非法集資超5億元。最后趙某和李某被法院判處集資詐騙罪和洗錢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,罰金60萬人民幣。

  省處非辦提示,遠離非法集資,千萬不要相信“天上掉餡餅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話。出租、出借金融賬戶是違法行為,為防止他人借用自己的名義從事洗錢等非法活動,不要用自己的金融賬戶替他人轉(zhuǎn)賬、提現(xiàn),避免成為他人金融違法活動的“替罪羊”。另外,要學習投資理財知識,樹立正確投資觀念。有投資需求時,要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(gòu)。

(責編:鄢妮)